公攤面積并非李嘉誠發明
不知從什麼時候起,內地的網上開始流傳 一則謠言,稱「公攤面積是李嘉誠發明的」。
但凡了解過真實的香港經濟史,自然明白該謠言非但與事實不符,而且荒唐得令人噴飯。然而,謠言總能傳千里,因為大部分人「缺乏渠道去考證或沒空去考證」配上「仇富心理」,這桶「污水」是硬生生潑在李嘉誠身上了。
可真相是:公攤面積不是李嘉誠發明的,也并非由李嘉誠推廣的。
我們為什麼必須搞清楚真相?并不是要還李嘉誠一個清白,如李嘉誠那般的國際華商是不會在乎內地輿論場上的小風小浪;搞清楚真相,恰恰是對普羅大眾有益!因為,會被自媒體哄騙這一件事,便會被哄騙無數件事。
很久以前,香港的樓房是整棟整棟賣的,因此不存在「公攤」這一說。
在香港50年代,都是買樓,沒有買房這一說。
這個稱呼一直沿襲到今日,在香港生活過的人肯定清楚,香港人今時今日依舊稱「買樓」、「供樓」,不會說是「買房」。從語言的慣性沿襲也可看出當年交易形式的影子。
而正因為當年樓只可以整棟出售,買得起樓的不是富商便是洋行,成交量極低,資金回籠慢。當年香港的一位海南文昌籍的商人,即國際鴻星投資集團的老板 吳多泰,開始將樓分層出售。
香港的舊樓
上世紀四五十年代,香港的樓一般是五層,平均拆成5份,分別賣給5個買家,由購買了一棟樓的這5個人共同簽了共有產權。由于每層面積相同,相對來說也很少有公攤這個爭拗。
但是即便是分層賣,一買就得買一整層,普通老百姓依舊買不起。 于是,據悉霍英東先生發明了一個史無前例的賣法:「賣樓花」。
「賣樓花」有兩大創新之處:一是房子還沒建完,甚至還沒開建,就先行開賣,就像在開花結果的過程里,果子還沒結出來,先在花那個階段就出售給買家、回籠資金。因此俗稱「賣樓花」。
二是「賣樓花」開啟了分單元賣的模式,也就說在分層的基礎上,每一層里頭再拆分成若干個不同面積的單元,單獨出售。
據可考證的最早實施這一辦法的樓,便是著名的 蟾宮大廈(Empire Court)和 香檳大廈(Champagne Court),當然也不排除更早。
香檳大廈屹立半個多世紀
霍英東的這一變革性措施,大大刺激了樓市,讓許多普通老百姓也買得起房了。
但是,隨之而來的問題,便是每戶的面積不同,樓梯、電梯的維護,房屋的修繕就容易產生糾紛。
五十年代中期,霍先生與英國律師合計后,按照「公共契約」的形式,大樓內的人按土地面積分配,不同的戶數占不同的比例,共同分擔了整棟樓的產權,這便是「公攤面積」真正的由來。
因此,發明公攤面積是上世紀50年代初的事情,與當時還在經營塑膠廠的李嘉誠毫無干系!內地網上的某些媒體不知是何原因,竟無視當年的歷史事實,把這一頂帽子莫須有地扣在了李嘉誠的頭上,哄騙了一大批沒有渠道去考證真相的網民,可謂敗壞了李嘉誠的名聲。
眼看謠言被強有力的事實拆穿,為了潑臟水給李嘉誠的某批人處心積慮地寫出了第二則更荒唐的 謠言:「公攤面積雖不是李嘉誠發明的,但卻是李嘉誠的長江實業將之發揚光大的。」
謠言傳千里,內地網上的不少網民自然又被收割了一次智商稅,事實上,了解過香港經濟史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這是子虛烏有之事。
李嘉誠是塑膠工廠起家,真正進入到住宅房地產開發領域,是1966年之后的事情,而在那時「公攤面積」早已問世十年有余,早就被香港當時的各大地產商推廣、普及了!
至1966年李嘉誠仍只從事塑膠生產
該謠言的傳播者已知「公攤面積最早使用于香檳大廈」這一強有力的事實戳穿了早前「公攤面積是由李嘉誠發明」的謠言,于是,退而求其次地 捏造出另一則謠言「1958年李嘉誠進入房地產業、銷售房子時,沿用了香檳大廈模式,與買家簽訂了公共契約,之后隨著長江實業的壯大而推廣」。
這種與歷史事實完全不符,且漏洞百出、邏輯不通的謠言,竟然能大肆傳播,思之不免令人發笑。
因為,1958年李嘉誠根本沒有進入房地產行業。百科等盛傳的「李嘉誠1958年投資房地產」其實是一個誤區,1958年李嘉誠買下的是工業地皮,是用來興建工業大廈,用作工廠擴產用途,并非是住宅房地產的開發銷售。
1963年 兩座工業大廈落成
真實的歷史:1958年,因為出口需求激增,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塑膠廠急需擴產,可當時市面上的工廠租金已頗為昂貴,于是李嘉誠買下了香港北角英皇道661號地皮、柴灣祥利街18號地皮、觀塘鴻圖道53號A地皮這三塊工業土地,興建工業大廈用以自家工廠的擴產。
1963年,前兩座工廈完工、投產;1966年,位于觀塘的第三座工廈完工投產。
這是買地擴建自家工廠,不是開發住宅小區!
大昌地產老板陳德泰(正中)
到了1966年李嘉誠進入住宅房地產開發領域之時,「公攤面積」模式早已被各大房地產商推廣到不能再推廣了、普及了不能再普及了。
那個年代的香港,比長江實業更早從事房地產、規模更大的華資地產商至少有六七家以上,比如 霍英東、 大昌集團陳德泰、 合和實業胡氏家族、 大生地產馬氏家族、 新鴻基地產郭氏家族等等。
把公攤面積發揚光大哪里輪得到李嘉誠的長江實業?
事實勝于雄辯。
把「公攤面積」與「李嘉誠」扯上關系、并且靠「三人成虎」的傳播力把帽子扣死。
看來,隔了一條深圳灣,利用「信息的不對稱」和「年代的久遠」,指黑為白確實也不是一件難事。
但,某些自媒體再指黑為白也頂多只能混淆視聽、誤導一批人,卻改變不了鐵一般的事實真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