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單這麼說吧,身處香港,又沒有合理解釋的,到期不更換新智能身份證,是有可能要罰款五千元的!
但是,換證時間段內,身處香港境外的(外國或者內地),是可以豁免的,只要在回港後的三十天內更換就好。
以下為入境處的新聞稿:(不用懷疑真偽,由于是港府駐內地辦事處發佈的,採用簡體字)鑒于近日不少市民由外地返回香港換證,入境事務處26日宣布,各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(換證中心)的換證申請日期由原來的2月11日延長3月3日,領證服務則維持不變至3月3日。市民27日起可預約2月11日后的換證申請服務。各換證中心將于3月4日起停止服務,合資格的市民如在3月3日前尚未申請換證或領取新證,需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手續,有關細節及預約安排將于稍后公布。此外,市民如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3月3日或之前回港換領新智能身份證,他們可在返港后30天內到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換證手續,無須趕回香港換證。倘若市民在外地返港后,在香港逗留時間少于30天,不會因為在返港期間沒有申請新身份證而觸犯相關法例。
不清楚自己的身份證是新版本還是舊版本,可以看上圖,需要預約換證的話,也可以直接刷上圖二維碼直達換證網站。